房地产的“时代之问”正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赋能”

2026年3月13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明确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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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存量控增量城市建设用地既包括通过征收转用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包括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等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二者共同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来源。统筹存量与增量综合供地,要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寸土地,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的面积,简单说就是“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通过存量和增量良好协同,既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摊大饼式发展,也推动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向盘活存量空间转型。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资源紧缺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土地要素配置要算好“三本账”,既要算好市场效益账,也要算好国家发展账、民生福祉账,好钢用在刀刃上,要把有限的新增土地优先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事业发展。一方面,既要增加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土地供给,也要保障新质生产力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合理用地;另一方面,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支持力度。

三是更加适配市场需求。统筹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关系,坚持“以需定供”,主动对接市场需求。2025年,我部积极配合财政部,指导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00余亿元主要用于收储存量闲置土地,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好打造“净地”“优地”。同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和空间复合利用,优化规划调整及用途转换规则,有力支撑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打造更加符合市场和群众需求的优质空间产品。

总结:

政策核心:文件提出建立“新增与存量挂钩”机制,要求各省(区、市)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倒逼城市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盘活”。

用地限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支持交通、能源、民生等重大项目,严控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中村改造中零星土地(不超过项目总面积10%)可用于保障房、公用设施等民生类用途。

审批优化:简化用地审批流程,推行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动态维护、联审联批等制度,压缩重大项目落地周期。

行业影响:房地产行业需转向城市更新、存量盘活等模式,传统“拿地-开发”模式受限,具备旧改能力的企业将更具优势。

政策目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十五五”期间实体经济与民生事业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回归居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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